问题 | 免予起诉算不算刑事处罚纪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的司法程序中,对于那些已经明确构成犯罪,但由于各种原因而依法无需被判处徒刑或可豁免刑罚的被告们,人民检察院所做出的“免于起诉”的裁定并不会被视为刑事犯罪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存在以下诸项情况之一者,将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诸如已被追究刑事责任者,必须撤销该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判,或者宣布无罪:(1)情节极其轻微且危害程度较小,不足以认定为犯罪的; (2)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过特赦令而获得免除刑罚的; (4)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6)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免于起诉的实质在于,检察机关并未对被告人施加任何形式的刑罚,因此并不属于刑事犯罪记录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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