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多少起可以构成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而言,寻衅滋事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并非仅仅依照行为次数予以确认。
寻衅滋事罪,即肆意挑衅、胡乱击打、骚扰他人、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务,甚至在公共场合喧哗闹事,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具备以下情形之一者,应被认定为"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从而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1.频繁地肆意击打他人; 2.携带凶器进行肆意击打他人; 3.肆意击打精神病患者、残疾人士、流浪乞讨者、老年人群体、孕妇、未成年人,并对社会产生了恶劣影响; 4.引发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5.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价值达两千元以上,且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超过三次以上,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6.在公共场所喧哗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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