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是不是不告不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占罪应归于自诉案件范畴,通常情况下是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侵占罪的具体定义是:基于非法占有的动机和目的,将原本应该由第三方负责保管的财产、遗失物品或埋藏物直接认定为自己拥有的权益,并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后仍拒绝返还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过程中,若受害者未向法院提出正式的刑事自诉,那么绝大部分情况下,法院都不会主动介入此类纠纷的处理。 这主要是由于这类案件往往被视为受害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对行为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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