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能只交罚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开设赌场罪的判决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只有罚金这一项惩罚措施。
开设赌场罪被视为一种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除了可能被判处罚款之外,被告人还很可能面临着其他种类的刑事责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有期徒刑、拘役等。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从而最终决定对被告人适用何种刑罚。 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例如在共同犯罪中仅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或者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被告人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然而,单纯地只判处罚金的可能性仍然非常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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