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怎么维权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乃因非法占据为其核心目的,将并非自身所有且受委托保管之他人财物、丧失存在感的物品或被隐匿的财宝擅自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却又拒绝归还给原主的违法行为。
若阁下不幸遭受此种侵害,以下是一些可能有助于维护权益的建议: 首先,阁下应尽全力搜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类证据,例如财物交付给对方时所取得的凭证、双方就财物归属问题达成的协议、以及对方拒绝归还财物过程中的沟通记录等等。 其次,阁下可向对方发送书面通知,明确要求其立即返还财物,同时妥善保存该份通知的副本及送达凭证。 倘若对方仍然坚持不予归还,阁下便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若经公安机关认定该事件已构成犯罪,则会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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