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多少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当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若出现了以下任一情况,将被依法定罪并处以相应的刑事惩罚:
(1)在激烈竞争的情况下追逐车辆; (2)在饮酒后驾车; (3)从事校车或旅客运输活动,严重超越额定乘坐的人数或超越规定的速率进行行驶; (4)在未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 拘役的期限,通常由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不等。 而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危险驾驶罪的实际刑期主要依赖于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和所带来的恶劣影响等多种因素。 原则上来讲,如果被告属于初次触犯相关法律并情节轻微者,可能判处较短的拘役刑期以及相应的罚金; 然而,如果其涉及到更为严重的情节,那么刑期也可能相应延长。 与此同时,法院在衡量刑罚程度时还将全面审慎地权衡被告人的认罪伏法态度以及是否有主动交代罪状或积极协助侦破案件等表现良好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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