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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罪的成立条件包含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侵占罪,乃因犯罪者怀揣非法占有目的,未经授权擅自将由其暂时保管的他人财产、被遗忘之物或掩埋物品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却拒绝归还原主的违法行为。
此种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
其次,行为人须实际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此处所述的"代为保管"并不仅仅局限于基于委托、租赁等合同关系而产生的保管责任,同时也涵盖了基于无因管理等事实行为所引发的保管义务;
再次,侵占的财物价值需达到一定规模,即所谓的"数额较大"。
至于何谓"数额较大",则各地区可能存在差异性规定;
最后,在原物所有人提出索要请求后,行为人仍坚持不予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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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5: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