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偷借了女朋友的钱不还是否违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撤销或者无法产生效力,那么该行为的施行者在此过程中所获取到的财产,理应全数归还给原所有人。
就比如若某人在未得到女友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秘密方式借用女友的金钱,并且这一行为与其之前与女友关于经济方面的约定相违背,那么这一行为便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者无法产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这样的情况下,行为人必须将其通过此种行为所获得的财产,也就是借来的款项,如数归还给女友。 倘若行为人拒绝偿还这笔借款,那么女友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要求行为人将借款归还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行为人故意拒不偿还,且其行为具有明显的过失,那么女友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依法判定行为人偿还借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从现行法律角度来看,未经允许而私自借用女友的财物,且在对方要求还款时仍不予归还,无疑是一种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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