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绍卖淫罪介绍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明文规定,构成介绍卖淫罪的要素并非仅限于次数上,可以理解为只要存在引导、包庇或牵线搭桥他人进行卖淫的非法活动,即有可能构成这一滔天大罪。
根据情况的恶劣程度,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的严厉惩治。 因此,即使涉案人只是一次成功地疏通卖淫交易,只要他的行为满足引导、包庇或牵线搭桥他人卖淫的三个要素,仍然有可能被判定为犯有介绍卖淫罪。 但是,判断一项行为究竟是否构成犯罪,必然要根据案件的实际细节和情节展开分析。 对于那些情节相对轻微的案件,可能并不构成犯罪,或是适用其他适合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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