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是否认定主从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相关司法实践中,聚众斗殴罪中的主从犯关系是可以被明确认定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若有行为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抑或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发挥主导作用,则该人为首要分子(亦即主犯); 反之,如参与者在聚众斗殴过程中仅仅起到次要乃至辅助性的作用,则其属于从犯。 针对从犯而言,理应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可能被免除刑罚制裁。 据此,依循以上法律条款,聚众斗殴罪的主从犯区分可谓清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