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开庭求情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法庭上进行求情之事,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应规定来判断被告方的行动是否已构成了这一罪行。
若被告方在明知他人正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并且情节严重的话,那么他将会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被处以罚金的刑事惩罚。 在进行求情的过程中,辩护律师可提出如下几个方面的观点:首先,被告方可能并未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存在法律意识较为薄弱的现象; 其次,被告方可能已经展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并积极地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补偿; 再次,被告方可能并无任何前科记录,属于初次触犯法律,因此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 最后,被告方可能面临家庭生活的困境,如需照料年迈的父母或年幼的子女等。 在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全面权衡被告方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是否存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等因素。 倘若辩护律师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被告方具有求情的合理原因,那么法院或许会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与法律规定,由法院独立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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