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有前科能免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的相关规定,对于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危险驾驶行为,所应受到的惩处主要包括有期徒刑以及罚金两种方式。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这些罪犯曾经因犯其他罪行而受过法律制裁(即具有前科),也并不代表他们就能够因此逃脱危险驾驶罪的指控及审判。 在法律层面上,并未明确规定具有前科者可豁免于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 当某位人士由于涉嫌危险驾驶罪而面临司法诉讼时,法院将会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依法判定该名被告是否构成犯罪,并给予相应的刑罚。 若前科与当前的危险驾驶行为之间并无直接关联,那么前科本身并不会对当前犯罪的判决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然而,倘若前科与当前犯罪存在某种程度的牵连关系,则这一事实很可能会成为量刑过程中的重要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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