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不作为的过失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过失犯罪,乃是指行为人理应对自身行为所可能产生的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后果有所预见,然而由于疏忽大意未能做到这一点,或者虽然已有预见却轻信其能够得以避免的心理态势。
诸如过失致人死亡、失火等犯罪案件皆属此列。 至于不作为犯罪,则是指行为人未尽职守、消极地拒绝对法律义务的履行并因此给社会带来损害之行为。 进而言之,不作为过失犯罪即是指行为人因为疏忽大意而未曾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到但误以为能避风险,从而未按规定履行特定性义务,进而招致或可能引起危害后果的出现。 此类犯罪又可细分为两类: 一为失察之过失不作为犯罪; 举例来说,当驾驶员倒车过程中,若未遵循操作规程,并且也未进行,车内乘客发出鸣笛示意的行为,导致儿童被意外压死的事件便属于这类情况。 二为过度信任之过失不作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以上就是刑事律师平台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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