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的逮捕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逮捕的施行,我们必须首先明确以下三点基本要素:
首要的是要有确凿的证据证实存在犯罪事实的存在。 具体来说,该条件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首要的是有足够的证据来确认在某个时间地点确实发生过犯罪行为; 其次,需要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实这个犯罪行为正是由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 最后,是已有的证据都经过了严密的检查验证,且被确认为与相关犯罪行动相符的证据。 即使一位犯罪嫌疑人可能拥有多个犯罪行为,只需要有一处犯罪行为能够被充足的证据证实,那么这位犯罪嫌疑人便满足了“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存在犯罪事实”的基本条件。 其次,逮捕有赖于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罚的严重罪行的判断。 这个条件被称为量刑条件或者法律条件,此乃是逮捕这一最为严肃的刑事司法权利的基础。 为此,法律明文规定只有当犯罪嫌疑犯可能会面临至少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时,才能授予逮捕的权力。 这项规定是为了确保逮捕这一极具威慑力的手段只能针对那些性质严重的罪犯使用,而避免滥用逮捕权过度限制他人自由。 最后,不可忽视的是,尽管通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我们可以一定程度防止犯罪嫌疑人出现危害社会的情况,但如果法院判定有必要实施逮捕,那么逮捕便成为最为恰当的选择。 这个判断的依据在于犯罪嫌疑人对社会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即他可能继续犯下其他罪行或者引发更多的社会风险。 此种变通自然需要在案件性质严重且恶劣、犯罪嫌疑人自身的状况以及他的主观恶性深广之间进行权衡。 倘若通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我们已经有能力有效地防止可能出现的社会危险性,那么就无需进行逮捕,而应该采取一些更为温和的强制措施去处理此类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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