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得到谅解书的情况下,能否被判缓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能否获得缓刑待遇,主要依据罪犯是否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所定的缓刑标准,这其中并无任何直接关联性的要素存在于是否得到被害者谅解的问题上。
对于那些依照法律论罪应处以拘留和绞刑以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如若同时满足以下四大要素,即可以依法宣告缓刑: 首先,其犯罪行为必须属于较为轻微的程度; 其次,罪犯需要充分展示出忏悔自己罪行的诚恳态度; 再次,监狱工作人员评估罪犯未来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应当是极低或者不存在的; 最后,宣告缓刑并不会对罪犯所在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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