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停车场归哪个部门管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共停车场的运营管理过程中,其主管单位乃属公安部门下设的交通管理部门,即广大民众常常提及的交管部门。对于诸多驾驶者而言,若在公共停车场内遭遇他人无理或违规停车以及对此施行不当收费的情况,均可向该部门提出投诉与举报,借助相关机构的力量来妥善处理并解决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之用时,应征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第七条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八条公共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也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在停车场停车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者可按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 第九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城市规划部门制订停车场的规划,并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监督。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予以制止纠正,并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吊销建筑许可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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