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是否需要明知故意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唯有在行为人处于明知而为之的前提下,才会构成所谓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且将会面临刑事定罪和坐牢的惩罚。
然而,若行为人处于完全懵懂无知的状态,则并不存在犯罪主观故意,自然也就不能援引该罪名进行公正裁决了。 此外,即便发现其中有其他证据可以证实行为人确实知晓所做之事,但只要有反向证据能够明确地将行为人与这种明知道错的情况区分开来,那么这便并非犯罪行为,不涉及到任何形式的制裁。 因此,判断是否构成“帮信罪”的关键在于: 1.犯罪主体: 这类犯罪是普遍适用于所有公民的,包括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在内。 2.主观方面: 这主要取决于行为人是否确知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协助。 3.侵害客体: 这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进行管理的秩序,受到了破坏。 4.客观方面: 表现为行为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情节严重。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具体来说就是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却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甚至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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