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对盗窃罪的认定不仅仅局限于盗窃行为本身,同时也涵盖了所盗取财物的价值。在涉及到现金的盗窃犯罪中,其涉案金额的评估往往是根据盗窃现金的钞票面值、数量及其是否包含外国货币等多项要素加以综合判断的。倘若被盗窃的现金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并且满足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扒窃等任何一种特定情形,便可依法判定为构成盗窃罪。至于具体的数额标准及情节严重程度,则需参考相关司法解释并结合实际操作为依据,最终由法院按照各类个案的具体情况予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