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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受害者不追究成立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罪的认定并非单纯取决于被害人是否提起追诉。即便被害人未予追究,只要盗窃行为满足本条款所述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例如实施了盗取公私财产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情节,行为人均可能面临盗窃罪的指控,并将根据其盗窃金额及情节轻重接受相应的刑事制裁。因此,尽管被害人未予追究,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盗窃罪的成立仍具有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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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