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劣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销售劣药罪的法律构成要素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犯罪对象涉及到了多元化的客体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严格执行的药品管制制度,同时还表现在对每一位公民享有的健康权益的高度重视和保障。 2.在体现本罪的客观程序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涉及到的行为模式是销售劣质药品,这种行为会对个人身体健康产生严重的伤害影响。 这里提到的"严重损害人体健康",主要涵义是导致使用药物者处于残疾状态或是面临其他严重的后遗症风险,或者因为服用劣质药品而延误治疗,从而使病情恶化引发严重的不良后果,乃至生命威胁等严重状况。 3.在被告人身份的认定上,这个犯罪主体是广泛的,它既包含自然人,同样也涵盖了单位组织。 4.就主观心态而言,本罪在主观层面上表现出鲜明的意图性,无论是过失还是疏忽都不能构成此罪。 犯罪嫌疑人追求的意图可以从两个方面体现: 首先,他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正在制造或销售的是劣质药品并且明白这种行为可能会给他人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其次,他需要以一种放任的心态来对待这种潜在的危害结果,这就意味着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 针对销售劣药罪,我们有严格的定罪原则: 1.如果销售劣质药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超过销售金额的50%至二倍以下。 2.当危害后果极度恶劣时,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超过销售金额50%至二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在本案中提到的"劣质药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定义的属于劣质范围内的药品产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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