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相关法律条款,对正在运行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实施暴力手段或强行控制驾驶操控装置来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从而严重威胁到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者,将被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管制等严厉的刑事制裁措施,并且需承担罚金责任。
如在此种情况下,涉案的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擅自离岗,与他人发生斗殴或殴打他人事件,同样会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其将按照上述条款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若存在以上两种违法行为,且同时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的话,则应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罪名和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二【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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