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甘肃省侵占罪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各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情况下均参照全国性的刑事法律法规进行明确规定。其中,侵占罪,则是一种以将他人代为保管的物品或非法占有他人遗失物、埋藏物据为己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犯罪。按照我国刑法典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与涉案金额大小密切相关,具体的金额标准则由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举例来说,关于甘肃省的侵占罪立案标准,可能需要参考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文件中的详细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