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被定义在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项下。该条款规定,行为人倘若知道有人在使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却仍为这些犯罪分子提供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在内的各种技术支持服务,或者是提供包括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等方面的便利,只要情节严重者,便有可能触犯本罪名。然而,关于流水金额这一关键要素,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通常而言,几万元的流水或许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然而,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结合流水金额、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最终的量刑结果将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