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内容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又被称为"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罪"以及"侵占遗忘物、埋藏物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故意将自身受委托照看、他人所遗弃或者是被掩埋的物品非法据为己有,并且其所占有的这些物品价值达到一定程度,同时拒绝将这些物品归还给原所有者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主要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主要涉及到的是动产方面,而且犯罪嫌疑人与被侵占的财物之间必须存在着特殊的关联,例如代为保管、物品的发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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