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驾驶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被视为是违反了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法规之一,倘若此种行为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潜在威胁,那么就应该按照该条款的相应规定,处以拘役的刑事责任,并且缴纳罚金。若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与其他犯罪事实相交叉,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将根据处罚更严厉的条款进行定罪施罚。
然而,具体的量刑标准仍需要根据实际案情来进行深入分析和全面考量,这其中包括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前科等多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