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害人损失怎么处理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故意侵犯他人财产权构成侵占罪时,被害方的损害赔付事宜需遵从如下几项原则:
首先,若被害方主动放弃追求刑事责任,即撤回控告,则犯罪方无须承担刑事制裁。 其次,如被害方选择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则犯罪方将会面临严厉的刑罚责罚。具体而言,倘若犯罪方所实施的侵占数额达到较大范围并且拒绝归还财物,其行为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而若犯罪方的侵占行为涉及金额庞大或者存在严重的情节,其刑期将可能上升至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再者,对于被害方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犯罪方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全额赔偿。赔偿问题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加以解决,若犯罪方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被判定需缴纳罚金,该罚金亦可视为对被害方损失的一种补充。 最后,若犯罪方已就被害方的损失进行了充分赔偿,被害方可自行斟酌是否仍要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若被害方认为所获赔偿尚不能完全弥补自身损失,或者希望获得更重的刑事惩罚,他们有权继续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方可以作为证人出庭提供证据,协助司法机关查清侵占事实真相,然而是否提出申诉以及是否决定追究犯罪方的刑事责任,最终的决定权仍然属于被害方。总的来说,被害方损失的处理过程应当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以及民事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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