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有哪些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洗钱行为大致涵盖了如下多个方面:
1.提供资金账户:即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账号的序号,使他们能够便于地转移非法资金; 2.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或有价证券:例如,本票、汇票、支票等,以便犯罪分子能够隐匿财富的真实所有者信息; 3.借助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这有助于犯罪分子掩盖犯罪所得资金的来源及流向,从而淡化其非法性质;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通过各种途径将犯罪所得资金转移至境外,如兑换外汇、购置资产或以国外亲属的名义在海外银行进行存款等; 5.采用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包括运用投资、购买房地产、有价证券等手段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形式的洗钱手法,如利用金融机构、投资创办实业、商品交易活动,以及通过保险公司、拍卖行、珠宝商等特定非金融机构进行洗钱,甚至包括设立空壳公司、使用假名存款、违规转账、利用进出口贸易、国有企业改制等多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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