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剔除刑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行为人实施了足以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违法行为,然而其所造成的损害程度轻微且影响范围有限,则有可能被暂时豁免刑事责任,也称作“从轻处理”或“减刑”。在此类特殊情形下,虽然不必接受刑法的制裁,但仍需根据具体案情,对行为人进行适当的教育和惩戒,例如给予训诫、责令其作出书面悔过书、公开道歉、赔偿受害者损失等措施;或者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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