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什么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之内,对于有特定法定紧急状况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犯分子,司法机关有权依法采取拘留举措。这其中所涵盖的嫌疑人类型众多,包括但不限于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嫌疑的犯罪分子,或者是在目前阶段正处于犯罪行为实施过程当中或者即将进行犯罪预谋的被他人发现或揭露出来的人员,以及企图逃离现场、试图自杀等严重危及自身生命安全的嫌疑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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