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事实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该罪行侵犯的客体应为公共和私人的财产所有权; 其次,在客观方面,犯罪行为人将受托代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遗失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同时还拒绝退还或不自愿交出这些财物; 再次,本罪的犯罪主体应当是年满十六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拥有的是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遗失物、埋藏物,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绝归还给前述物品的所有者,倘若行为人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只是由于各种原因暂时无法返还或者交付而引发争议的话,则不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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