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作案主犯和从犯是怎么判刑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主要罪犯的量刑,通常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况,作为组织或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将承担整个集团所犯下的所有罪行; 第二种情况,除了首要分子之外的其他主要罪犯,他们将依据自己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参与的所有犯罪行为来接受惩罚,或者根据他们所组织和指挥的所有犯罪行为来接受惩罚。 其次,关于从犯的量刑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从犯,应给予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另外,若从犯是受到他人威胁而被迫加入犯罪团伙的,那么这种情况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胁从犯的定义。 对于此类被胁迫参与犯罪的从犯,应当根据其具体犯罪情节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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