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财产犯罪有哪些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犯财产罪共计十三项具体罪名。
依据行为人主观故意内容之差异,可将其划分为三类: (1)占有型。 是指行为人意图非法占据他人财产而为之,此类侵犯财产罪可依照犯罪手段再度细分四种类型: 第一,公然夺取型犯罪,涵盖了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以及敲诈勒索罪等; 第二,秘密窃取型犯罪,即盗窃罪; 第三,欺骗获取型犯罪,主要表现形式为诈骗罪; 第四,侵占型犯罪,包括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 其中,第一类犯罪亦被称之为强制占有型犯罪,而第二、三、四类犯罪则可统称为非强制占有型犯罪。 (2)挪用型。 此种类型的侵犯财产罪是指行为人意图挪用并使用财产进而达到个人私利或其他目的,具体包括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两种。 (3)毁损型。 此类侵犯财产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毁损他人财产的故意,具体罪名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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