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群人打自己然后捅了人算正当防卫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正当防卫行为时,确实存在可实施范围,但是需注意不可逾越必要的界限。
以一种生动形象的方式来说明: 当他人手持利器向您发起攻击,如持械威胁或严重暴力行为等,您有权采取同样的手段进行自我保护,甚至在极端情况下,若因此导致对方死亡,也不被视为过度防卫。 然而,如果对方仅使用徒手攻击,那么您便无权使用武器进行反击,否则将构成过度防卫。 此外,值得我们关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在于,正当防卫必须在实际侵害行为发生之时立即采取行动,而非过后或提前。 这意味着,若他人已停止对您的攻击,您却仍继续使用武器进行报复性攻击,则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行。 同样地,如果您仅仅因为预见到他人可能持有武器并对您造成伤害,而先行对其进行攻击,这种行为被称为“假想防卫”,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总而言之,正当防卫行为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实际侵害行为; 其次,必须适度,不得过度防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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