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盗窃合伙财物如何定性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共同投资经营中所产生的财务情况下,若有任何一方擅自将属于整个合作体的财产私自占有或者转出,都将会被视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判定构成犯罪,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就中国大陆地区而言,对于盗取私人及公共财产的价值界定为: 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以及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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