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库保管员私卖保管物品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失物或隐匿物的保管员若未经授权私自将其出售,会被视为无权处分行为。
对于造成数量较大数额损失的情况,可能会触犯我国法律中的“侵占罪”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任何未经许可而占用他人财产及其数量达到一定标准且拒绝归还者,将面临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等惩罚;如果该擅自占用行为严重并且涉及金额巨大,可判处二至五年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罚金。 如属于擅自占用他人遗失物品或隐匿物的情形,无论占用数额大小,是否自愿交回都将受到相应的惩罚,按照专门规定进行处理。 而对于未经通知便擅自处置他人物品的案件,法律仅在需要时才会进行干涉和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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