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购电瓶车电瓶违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二十五条明文规定,任何个人及单位在未获得合法资质与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收购电动车电瓶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倘若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为期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留,同时还需向司法机关支付违法所得金额一倍至五倍不等的罚款。 而在较特殊的情形下,其更加严厉的处罚结果可以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在此基础上,仍需要向司法机关支付违法所得金额一倍至五倍之罚款,甚至可能会被处以财产没收的重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若收购过来的电瓶其实是从偷盗或非法狩猎等犯罪行为中获取而来,那么就有可能触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个问题,这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具体的案情,涉及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也会因情况严重程度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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