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砸他人财物属于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打砸他人财物流通罪行究竟属于何种性质的犯罪,需要我们依据具体的案情给予详细的分析与阐述。
例如,行为人为实施罪恶活动而纠集团伙,蓄意攻击他人并进行打砸抢掠等行为,以致严重扰乱了当前的社会秩序,那么这极有可能构成一项名为“寻衅滋事”的严重罪行。 另一方面,若受害者的财物损失数额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行为人实施此类罪行达到了三次以上或者纠集了至少三名同伙公然地对公私财物进行毁灭性的毁坏,那么这类行为便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层面。 否则,在寻衅滋事问题尚未上升至刑事罪行的程度时,这类事件一般会被认定为治安案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要受到公安机关处以五日以上但不超过十日的拘留处罚,并可同时判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惩罚;若情节严重者,则可能受到十日以上但不超过十五日的拘留处罚,并同时要求支付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进一步来说,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内容: 首先,此罪行所侵害的对象主要涉及公共秩序,即人们在公共场所活动以及日常生活中所应遵循的共同规则和底线。 其次,寻衅滋事罪的违法行为主体一般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只要已年满16周岁的人即可满足其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 再次,从主观意识上看,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主观故意明确,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带来破坏社会秩序的恶劣后果,同时还期望该结果能如愿实现。 最后,从客观行为角度来看,寻衅滋事罪主要表现为四大类行为方式: (1)随意殴打他人,致其伤害惨重; (2)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造成恶劣影响; (3)强行夺取或者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性质和值额都极其严重; (4)在各类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秩序出现极度混乱。 同样,故意毁坏财物罪也有着自己特定的成立要件,具体如下: 首先,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个人及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也就是民法法理上的物权。 其次,该罪行的客观行为表现形式为: 通过各种手段毁灭或破坏公私财物,而且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再者,此罪行的违法行为主体既包括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同时也包括单位。 最后,从主观意识上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并非在于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决心将财物彻底摧毁,以达到报复或其他不可告人之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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