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律师执业中违纪行为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律师执业中,违纪行为的种类和适用条件如下:
1、训诫。 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情节显著轻微,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2、通报批评。 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情节轻微。 3、公开谴责。 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情节严重,给委托人或律师事务所造成一定损失。 4、取消会员资格。 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情节特别严重。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四十七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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