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如何构成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以及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方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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