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哄抢与抢劫罪有什么分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与聚众哄抢罪的区别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1)从客体上看,抢劫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人身权,聚众哄抢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抢劫罪实质上是一种双重行为,由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构成。 方法行为指的是为了能劫取财物,而实施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人身强制行为; 目的行为是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聚众哄抢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哄抢”是指在首要分子的鼓励、指挥下,一哄而上,公然夺取公私财物,但是不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人身强制的方法,否则就构成抢劫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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