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火罪的表现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放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放火”是指行为人使用各种导火材料,点燃目的物,或者利用既存的火种即可以引起火灾的危险因素,引起公私财物的燃烧,制造火灾的行为。 放火既可以采用作为的方式实行,如用引燃物将目的物点燃,也可以采用不作为的方式实行,但不作为方式构成的放火罪,必须以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特定义务的人员为前提,也就是行为人对形成火灾原因的火情具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且根据其主、客观条件有能力履行这一义务而没有履行,以致造成火灾的。 如负有防火义务的油库安全员,发现油库有着火的危险,能够采取防火措施而不采取措施,导致了油库火灾发生,就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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