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一年有机会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者而言,其仍有机会依法获得减刑。
然而,具体能否获得减刑则需考虑犯人在服刑期间的综合表现,这其中包括自我反思与认识罪行、严格遵守各项监规制度、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以及踊跃投入生产劳动等等多方面内容。 若犯人在服刑过程中能够展现出上述各项优良表现并具备忏悔之心或立功举动,那么便有较大机会依法获得减刑。 尽管如此,减刑同样需要符合相关法规所规定的法定程序及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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