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宣判拐卖儿童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拐卖儿童犯罪被视为一项极其严重的刑事案件。
司法部门在审理此类诉讼案件的时候,往往需要对犯罪行为实施过程的具体情节及其恶劣程度、犯罪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罪犯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衡量。 通常情况下,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犯案者,审判机关将参照法律法规科以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附加罚金作为刑事惩罚措施; 然而,如果犯罪情节极为严重且性质恶劣,那么罪犯可能面临长达十年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被没收个人财产; 而对于那些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罪犯,则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同时其个人财产也将被依法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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