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条 款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市场中,开发商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未经许可私自更改规划设计;其次是购房者依据合同规定应当接收房子之后,开发商仍然未能按时将房屋交付使用;第三种情形是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无法依照合同约定程序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再者就是开发商交付给消费者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上所标明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相对于合同上确定的百分比若超过了3%的上限;最后,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况便是开发商所提供的房屋质量未能达到合同中所约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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