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追诉期一般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对于各类犯罪法定刑的情况差异很大,我们为此设立了不同长度的追诉时效期限以便适应这种变化:
1.当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时,其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 2.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不足十年有期徒刑的话,则追诉时效期限相应延长至十年; 3.而法定最高刑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其追诉时效期限可能会延长至十五年; 4.假设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么追诉时效期限将为二十年。 倘若在二十年后仍然认为有必要追诉罪犯,则须报请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复核通过方可实行。 另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进行侦查,或是人民法院已经开始受理案件后,无论被告是否逃避了侦查还是审判,都不会受到追诉期限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详见法规第八十七条)。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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