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追诉时效期限有哪些类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条文中,对于犯罪追诉的有效期有如下规定:
首先,若罪行所导致的法定最高刑罚低于或等于五年有期徒刑,则适用追诉期规定为五年; 其次,倘若法定最高刑罚高于但不超出五年而低于十年有期徒刑,那么便采用追诉期十年的规定; 再次,如果法定最高刑罚位于十年至十五年之间,那么则实施十五年的追诉期; 最后,若法定最高刑罚被判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况下,将执行二十年的追诉期。 然而,在超过上述期限后,若法律仍然认为必须对该罪行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特别申请并获得核准后方能进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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