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判刑的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刑事案件的量刑处理原则如下:
首先,应参照基本构成要件所揭示的犯罪行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刑档次,设定量刑起始点; 其次,根据对犯罪主体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犯罪行为的次数以及犯罪导致的社会危害性等具体犯罪事实,在前期设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度调整刑期,以确定基准刑; 最后,根据量刑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犯罪分子可能具备的减轻或者加重其罪责的情节,全面综合分析全案情况后,依法确定最终的宣告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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