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的定义是什么执行方式有法律规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刑,即对于违反了刑法法规,并且经过法定程序被确认为已经构成犯罪、需要接受刑事惩罚的行为人,在先行宣告其有罪后,暂不对所判之刑予以实际执行。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内对罪犯实施全面考察,并参照其在考验期间内的综合表现,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是否适用于具体的刑罚制度。 自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应立即启动执行程序,依法将罪犯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考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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