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程序需注意哪些问题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手续方面需要留意到的事项:
首先,根据现行规定,提起民事诉讼离婚须有法定的要件支持,那就是双方婚姻关系已经出现了裂痕且经多次调解仍无法修复。 其次,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公司要承担起举证责任,需要证明相关证据指向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至于是否能够获得胜诉的结果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官的裁量。 再者,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离婚的纷争时拥有关键性的领导权利,它需要仔细审核原告公司提出的请求及其辩护,决定是否应批准离婚申请。 这种判定权是由人民法院严格依据相关法律并经过细致的分析与考量而得出的结果。 最后,一旦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的调解和判决生效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之后,其将具备有力的执行力量。 倘若任何一方未遵守调解书和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申请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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