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间能否前往外地旅游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在缓刑执行期间,如得到考察机关的批准,犯罪分子有权利进行外地旅行。
其次,被法院宣告缓刑的罪犯,需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遵循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自觉接受各项监管; 2.根据考察机关的要求,向其汇报自身的日常活动情况; 3.遵循考察机关关于会见客人的相关规定; 4.若需离开所在的城市、县城或者迁往新的住址,必须事先获得考察机关的批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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